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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广网北京5月13日的新闻报道,根据中国的声音“信息纵横”,走高速公路需要通行费,这些司机知道,但下高速的时候,从收钱站的员工那里“超时了”。 请再付一次超时费”。 你吓到我了吗?
最近,河北石家庄的高先生因为这个“超时费”,心里有点不舒服。 晚上八点多,高先生从河北鹿泉高速回石家庄去了唐老家。 晚上十点多,在石家庄的服务区,高先生有点不舒服,吃完药后在车里睡觉了。
也许是累了,高先生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八点多了。 这时他上高速公路已经12个小时了。 然后,急于振作精神出发的高先生打算从唐南出口下高速的时候,发生了问题。
收费站的员工告诉高先生,因为在高速公路上停留了12个小时以上,所以除了本来40元的高速费用以外,还必须支付旅费的约10倍、385元的“超时费用”来实现高速化。 高先生,我听说15年驾驶年龄的老司机很无聊,超速要罚款。 这个超时也要花钱。 怎么了呢?
与高先生有同样的疑问,信息纵横值班的崔天奇通过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的电话。 工作人员在《关于记录河北省收钱的道路运输车辆取钱等问题的通知》中说明,河北省国内道路内进出车站的时间在12小时以上的车辆都被视为“超时车”,确实需要费用。
河北省员工:对不起,这在河北省国内是这样的。 高速行驶有时间限制。 高速行驶不得超过12小时。 两条以上的行驶不得超过24小时。 这个具体的收入也是系统自动生成的。 我方无法明确。
那么,收取超时费的方法只存在于河北的高速公路管理中吗? 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的员工说,湖南省也有这个“12小时”的规定。
湖南省员工:你上高速后下高速12个多小时啊。 是的,进入高速后在那张卡上显示收款标准。
另一方面,负责北京市高速公路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北京第一集团的员工介绍说,在北京国内的高速公路上,24小时365天以上的时间超时了,但这个“超时费用”无法行驶。
北京市员工:从你领卡的时间开始的比较有效期是24小时365天。 超过24小时365天的话,属于超时卡,有超时卡的费用。
收钱的标准不太一致,但在是否收钱的问题上,各地的方法都是统一的。 但是司机们跑长途很累,明明想睡一会儿还得收超时费。 高速管理部门会强迫司机疲劳驾驶吗?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的员工说,司机在高速公路行驶中出示住宿和饮食票据后,可以正常收钱,超时无法计算。
河北省员工:你住在服务区。 比如说,你住宿了。 你说我在这里有事,我在这里住了一晚。 你有住宿券。 这很正常。
看来这个超时费也不是那么铁面无私,完全不讲道理。 那么,让司机们产生这种怨恨的规定,真的有必要执行吗? 各地道路管理部门表示,这是为了防止一些司机“换卡逃跑”。
但是,司机真的很困睡着了,不需要买东西,但如果确实超过的话,有“换卡逃跑了”的嫌疑吗? 这宁可误杀一千人,也不能错过一个吗? 对此,北京国纲华辰律师事务所的郝劲松律师认为,收取超时费不是打击“换卡逃亡费”的最好方法,但如果误伤了真正需要休息饮食的司机,则有可能获得不当利益。
邓劲松:中国国内没有这样的法律法规,据说在高速公路服务区休息超过12次,收取超时费。 各省的交通管理部门为什么收钱,实际上是滥用权利收钱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 因为在休息室,不占公共车道。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要闻】司机驾车走高速公路停留超12小时被收超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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