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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6月25日(记者廖霆颖通讯员周文鹏邵举强)利用中国工商银行提供的黄金买卖交易系统,宋荣贵通过电话委托方法,在短短10天内买卖黄金超过2100公斤,总额达到3.2亿元,获利2100多万元,但 因为涉案金额巨大,挑战了很多法律空白,所以这个事件被称为“中国黄金第一事件”。 日前,省高院终审判决案件,支持银行取消宋荣贵126件“纸钱”交易。

【要闻】男子利用银行漏洞买卖黄金获利2100余万被划走

在网上炒黄金

十天内获得了2100多万美元的利润

2006年5月30日,宋荣贵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泷源分行(以下简称济南泷源工行)申请开设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通过银行提供的黄金交易系统,使用电话银行方法进行了“纸黄金”交易。

从2006年6月29日开始,宋荣贵以远低于银行黄金报价的价格购买,立即以接近银行黄金报价的价格销售,即购买重复操作,到7月8日,共计进行65件购买交易,购买黄金1067公斤,金额1亿 卖61件,卖1067公斤金,金额1.7亿馀万元,利润2100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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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违规的嫌疑

银行扣钱

济南泸源工行认为宋荣贵的上述交易具有明显的恶意操作性质,立即区分宋荣贵的2100多万笔交易利润金,要求法院取消宋荣贵的126笔黄金交易。

但是宋荣贵认为根据工商银行提供的交易系统,按照通常的电话语音提示逐步操作,不存在违反现象。 自己根据银行提供的黄金参考价格,选择高于或低于参考价格的成交,符合交易规则,济南泸源工行无权取消交易完毕的黄金买卖。 宋荣贵将银行告上法庭,但被银行以非法利益为由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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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了系统的洞

被判断为得到了不正当的利益

中原被告双方争论的焦点之一是银行在“纸钱”交易过程中的地位是中介平台还是参与买卖的当事人。

法院最终认为,所有的“纸钱”交易都是银行和宋荣贵双方直接发生的交易,是在没有第三者协助下完成的,银行不是中介而是交易的当事人,银行和宋荣贵之间的“纸钱”交易合同是买卖合同,银行作为合同当事人, 事件的另一个焦点是宋荣贵在短短10天内赚了2100万元以上是合法交易还是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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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官审理,宋荣贵在2006年6月29日至7月8日期间,以被称为“止损委托”的方法进行的65件采购交易,设定的委托采购价格低于当时的银行报价,违反了交易规则。 实际上,银行交易系统必须做出拒绝接受交易的评价,但由于该系统存在漏洞,无法正确判定,宋荣贵的交易未被系统发现,宋荣贵钻了系统的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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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济南中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支持银行取消126起交易的诉讼请求。 宋荣贵不服一审判决,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日前,山东省高院驳回了上诉,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黄金第一事件”始末

2006年5月30日,宋荣贵在工商银行开设了个人黄金买卖账户。

2006年6月29日,宋荣贵以低于市场黄金的价格交易成功。

2006年7月8日,宋荣贵共购买销售了126件利润2100万件以上。

2006年7月12日,工行通知宋荣贵核对账户。

2006年7月13日,银行拘留了宋荣贵,宋荣贵被丢失了银行卡。

2006年8月3日,宋荣贵接到通知书,巨额利润被剥夺。

2007年4月17日,宋荣贵将工行告上法庭,然后被银行反诉。

2008年4月11日,“中国黄金第一事件”一审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年9月,济南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银行取消126起交易的诉讼请求。

来源:鞍山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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