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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疫情防控期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8日,民政局创新实施了10项措施,确保疫情防控期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得到覆盖。
简化审批流程。对患有COVID-19肺炎或受疫情影响的重残人员,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城乡居民民主评议和家庭收入核对的审批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纳入低保范围。
简化审批程序。重点关注下岗职工、失业大学生、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贫困学生等困难人群。经核实,如果他们患有COVID-19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可简化申请程序。实行专门机构,鼓励低保审批权限暂时下放给乡镇和街道,并由村和社区直接受理。
身份识别条件的放宽。放宽认定的前提条件,暂时取消各级工会发放核定收入证明的方式,只需由困难职工所在企业发放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的职工收入证明。
申请条件的放宽。放宽申请临时救助的条件,对已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设立救助卡的贫困人口、家庭成员被隔离治疗的家庭、受疫情影响而重新陷入贫困的人群给予临时救助。对于有人因病死亡的家庭,我们可以通过一次讨论一个案例来临时增加援助金额和增加援助强度。在防疫和控制期间,临时救助对象可以放宽到因交通管制等原因滞留、遇到暂时困难的外籍人员。
延长淡出时间限制。在疫情防控期间,现有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得临时调整。疫情发生后,最低生活保障可继续发放3个月。
实施联动机制。尽一切努力保护留守儿童、贫困儿童和孤儿,做好监护人被隔离的儿童的临时照料工作。
进行调查和访问。对孤寡老人,特别是不能自理的孤寡老人、因疫情而被隔离在家的孤寡老人、因家庭被隔离和治疗而无人照顾的老人、暂时无人照顾的留守老人等特殊群体进行了全面调查,重点关注日常生活需求、健康状况和精神状态。充分发挥各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的作用。,根据就近原则,帮助人们,并开展有针对性的访视和护理服务。对于因疫情而被隔离在家中的孤寡老人,尤其是极度贫困的老人,有必要每天至少探访一次,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帮助。
实施价格联动。及时启动价格联动机制,做好支付公务员对象临时价格补贴的准备,化解疫情防控期间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城乡贫困家庭大数据信息共享作用,积极筛选贫困人群,为城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关爱人群开展扶贫活动提供对接服务。
加强制度的实施。按时足额支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护理补贴,加强对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的严格管理和严格控制。对于分散的支持人员,应全面落实委托护理服务协议,对护理人员进行定期、全面的检查,以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不会出现因贫困人群缺乏护理、因病无法及时救助、生活必需品供应不足而影响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
边肖: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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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10项倡议!保证疫情期间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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