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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鞍山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2017年12月31日是资产清查登记的时间。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办法》和《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报告》的要求,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农牧水利局和滨河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农村集体资产核实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规则。经村民代表大会批准,每个行政村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三资”评估。针对核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滨河街道办事处召开了工作培训会,并邀请了相关专家。目前,历山区的清产核资工作已经完成,数据将报送市农委。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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