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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记者从国资委了解到,为落实企业减免税政策,根据《中小企业减免税实施办法》,凡在2020年2月6日前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疫情期间继续租赁我市国有资产经营场所的非国有中小企业,均可申请减免税。目前,实施措施已使我市中小企业租金降低244.33万元。

据报道,减租政策的主体是我市辖区内的各级国有企业和所有下属企业。适用对象应为2020年2月6日前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疫情期间继续租赁我市国有资产经营场所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国有中小企业。符合上述政策条件的租户,需将《中小企业减租免租申请表》及能证明企业性质和规模的相关材料带到物业所属的国有企业,并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受免费延长租赁期2个月的优惠政策。

对于中小企业,租金下调244.33万元

政策实施以来,SASAC积极组织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我市各级国有企业,通过公告、电话、电子邮件、互联网等方式,向政策范围内的中小企业进行宣传,努力做到知无不言,有效帮助中小企业度过难关。截至目前,我市各相关单位共收到195份减免税申请,全部被受理,我市中小企业累计减免税244.33万元。

边肖:钟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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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对于中小企业,租金下调244.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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