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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从沈阳市房产局了解到,沈阳市出台了八项政策措施,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包括推迟受疫情影响的房屋交付,给予两个月的延期,支持在疫情期间异常缴存公积金的员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网上销售的商品房房地产企业实行“一对一”网上签约备案。
在疫情防控期间,商品房的市场进入和销售备受关注。沈阳提出随时接受房地产企业预售许可证项目的形象进度审核。申请预售许可证手续齐全的,应当立即发放预售许可证。对于网上销售的商品房,在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后,房地产企业可以实行“一对一”的网上签约备案。因疫情造成房屋交付延迟的,不承担违约责任,续租2个月。购买人与房地产企业之间的合同超过2个月的,按合同办理。据了解,目前,沈阳已有秩序地放开了对售楼处和房地产中介机构营业场所对外营业的限制。
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方面,沈阳市将支持房地产企业在网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员工购买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自住公寓使用公积金贷款,支持员工在流行期间异常缴存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中,“支持在流行期内非正常缴纳公积金的员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因特殊原因停止缴纳公积金的员工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业务。
沈阳市还专门提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房地产企业,可按规定延期付款或适度降低存款比例,待企业效益提高后恢复正常存款。单位未按月缴纳公积金、说明情况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视为正常缴存。
政策措施中还提出,已取得施工预许可的项目,施工预许可有效期将暂时延长至3月底;对于新验收和上报的验收项目,如外省企业不在,可通过电话沟通解决疑问,办理验收事宜;由于疫情的影响,房地产企业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时纳税。企业提出申请后,经市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资料来源:辽宁日报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 沈阳应对疫情出台八项房产新政 线上销售商品房可“一对一”网签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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