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38字,读完约2分钟

13日,记者从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排除疑似病例管理的通知》(廖伟传[2020]44号)的要求,疑似病例出院后,各地有关单位和部门应进行为期14天的家庭隔离医学观察。在释放分离观察前的48小时内,应进行一次核酸测试,只有在结果为阴性后才能释放分离观察。

根据要求,核酸检测两次阴性的疑似病例应继续在当地指定医院治疗,直至发热症状消失,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再次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出院。据介绍,对于符合出院标准的患者,定点医院应在出院后查询患者的居住地址,并提前24小时告知患者居住地的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便安排出院和交通等相关事宜。患者出院时,需与患者接收单位搞好联系,并签署《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社区交接确认书》(详见附件,以下简称《确认书》)。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出院疑似病例进行14天家庭隔离医学观察和管理,认真做好与医疗机构的联系工作,签署确认函,每天监测和登记其健康状况,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服务。隔离观察发布前48小时内,必须联系辖区内疾控机构进行采样和检测,并及时告知检测结果。如果结果是否定的,可以解除隔离。在医学观察和随访期间,如果病例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或核酸检测呈阳性,应立即报告管辖总部,并协助病例转移。工作人员在进行医学观察和随访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县(市)区疾控机构要指导辖区内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出院疑似病例开展规范的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灭菌工作。县(市)区疾控机构负责在辖区内疑似病例隔离观察解除前48小时内采集和运送核酸检测样品,市疾控中心负责对样品进行核酸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给县(市)区疾控机构。通知还要求各县(市)、开发区指挥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出院疑似病例跟踪管理的统筹协调和跟踪监督。患者出院前,应及时通知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社区和辖区内其他单位做好相关准备。患者出院后,应安排接管社区,并指派专人到医疗机构确认交接,并签署《确认函》。县(市)区和开发区指挥部应负责安排专用车辆将出院疑似病例运送至其居住地,并进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和管理。同时,应做好司机和接送人员的个人防护,以及车辆的消毒和消毒工作。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 【战疫进行时】严!已排除疑似病例出院后 仍要14天居家隔离

地址:http://www.aqj6.com/aszx/200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