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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开发区指挥部、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密切关注养老机构老年人健康状况,认真落实。
老年护理机构中老年人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预防和控制期间的指南。鉴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的封闭管理,为实现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制定以下指导原则:
&ensp。& ensp& ensp& ensp首先,密切关注老年人的健康状况。1.测量你的体温。老年人每天早晚测量一次体温(接触式体温计应供个人使用;如果不能用于个人使用,应在使用前彻底消毒。非接触式体温枪应根据使用要求定期消毒,并随时询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2.慢性病老年人的管理。提醒长期服药的慢性病老人,定期服药,不要轻易换药或停药,如有不适及时通知护理人员。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应通过检测血压、血糖、呼吸状况和体重等观察慢性病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并注意是否存在用药不足或过量及药物不良反应(尤其是体位性低血压和低血糖)以预防跌倒。3.加强COVID-19中肺炎知识的教育。告知老年人目前COVID-19肺炎没有有效的抗病毒治疗,不要擅自服用预防药物。


      【战疫进行时】疫情防控期间 养老机构老年人该如何就医

二、老年人身体不适或疾病发作。养老机构应当及时与老年人及其家庭进行沟通和讨论。达成协议后,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应根据入住服务协议,通过处置机构内的医务人员、向医疗机构求助、拨打120急救电话就医或送家属就医等方式,配合有条件的医疗救治。1.用于慢性基础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皮肤病、一般过敏、轻微扭伤和擦伤、一般牙科治疗、常规康复等。,可以采取现场会诊或保守治疗。不建议外出就医。老年人常用的药物由家庭成员和机构通过委托服药和购买来解决。2.有咳嗽、咳痰、咽痛、头痛等症状且无加重症状且无流行病学史的老年人(14天内未接触过确诊或疑似COVID-19肺炎患者,且未随确诊或疑似患者进入社区或活动场所)。他们可以在机构内根据普通感冒进行治疗,暂时不外出就医;患有慢性呼吸道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病、支气管哮喘等)的老年人)病情稳定的患者可以在医生的指导下常规使用药物。如果病情恶化并危及生命,他们必须立即联系医疗机构进行转诊。3.急性发作,如果没有流行病学史,可先在机构中隔离观察,并根据一般感冒和发热进行治疗;如果机构内有条件,可改善血常规、肝肾功能、crp等常规检查(或血液送至附近医疗机构检查)。同时咨询相关医疗机构,有必要再次派医生。4.急危重症患者应及时就医。老年人发生慢性病急性加重或突发急性疾病时,养老机构应立即实施力所能及的抢救措施,拨打120急救电话派医生,并及时通知老年人家属。急性和危重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急性心力衰竭、中风、心肌梗塞、心脏骤停、急性损伤和创伤、急性中毒、急性胸痛和腹痛、消化道出血、肠梗阻、重症肺炎、严重腹泻和脱水,以及神经、心脏、呼吸、消化和泌尿系统的危重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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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老年人有COVID-19肺炎的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干咳、疲劳、鼻塞、流鼻涕、喉咙痛、腹泻等)。),如有流行病学史,应立即进行隔离观察,并送医疗机构进行调查。

四、被诊断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立即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密切接触者(其他老年人和接触人员等)进行调查。)在当地卫生和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实施14天隔离观察;组织开展了个人物品综合消毒、规范处置等相关工作。

五、经医疗后返回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及随行人员,应隔离14天,无异常情况可入住和工作。如果患有COVID-19型肺炎的老年人在治愈后需要返回养老机构,应隔离观察14天。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 【战疫进行时】疫情防控期间 养老机构老年人该如何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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