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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涉枪、涉爆、涉刀犯罪活动,积极鼓励群众举报和揭发犯罪线索。根据《市公安机关2020年钢利剑三号行动和打击整治枪支爆炸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根据《辽宁省人民举报涉枪涉爆涉刀犯罪奖励标准》,鞍山市公安局制定了以下奖励标准:
首先,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如果查获炸药或黑火药、烟火剂、雷管、导火索、导爆索、手榴弹、地雷、二氧化碳裂解装置和其他爆炸装置,对有功人员酌情给予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奖励。
第二,根据群众反映的线索,缴获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火药枪、仿真枪、土制枪、改良枪或气枪、军用子弹和民用子弹的,酌情奖励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第三,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没收仿真枪、管制刀、弩或者查处非法携带管制刀、弩案件的,对举报有功的,根据情节给予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奖励。
第四,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查处涉爆涉枪大案要案或者取缔非法贩运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和爆炸危险化学品的窝点的,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以下奖励:
1.发现非法制造、销售、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和易爆炸危险化学品等重大案件的,酌情给予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奖励。
2、破获枪支伤害、凶杀、抢劫、绑架、强奸、爆炸等重大刑事案件,视情况给予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奖励。
3、取缔非法贩运炸药、枪支弹药、剧毒、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窝点,视情况给予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奖励。
举报电话:0412-110或0412-8777110。
边肖: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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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举报涉枪涉爆犯罪的最高奖励是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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