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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努力实现“帮助贫困妇女、帮助贫困妇女、解决贫困妇女创业和再就业问题”的目标,省妇联制定了《关于促进贫困妇女就业创业的意见》,以促进贫困妇女就业创业。

《意见》要求各级妇联要选择最适合妇女从事和发展的行业,坚持抓两头带中间,为困难妇女群体送项目、送资金、送岗位、送信息。一是抓住政府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对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实施重点帮助,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岗位援助的契机,积极协调运作,为困难妇女群体争取更多合适的岗位。二是挖掘“无围墙工厂”安置就业潜力,发挥妇女手工制品商会、协会等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妇女手工编织等家庭手工业发展,帮助有劳动能力但受条件限制的困难妇女居家实现就业再就业。三是及时了解用人单位岗位信息、用工需求,帮助就业再就业信息不灵、找工作难的妇女群体实现就业。四是大力支持和鼓励女企业家所经营的企业向规模化发展,增强吸纳就业能力,创造岗位安置就业。五是科学运作“巾帼再就业资金”、协调小额贷款等,扶持引导有创业意愿的困难妇女群体。六是加大劳务输出工作力度,定期不定期组织面向困难妇女群体的输出活动,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和就业领域。

辽宁省六大举措保障困难妇女就业

来源:辽宁日报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辽宁省六大举措保障困难妇女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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