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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9月1日起,辽宁省全日制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将按照新规定进行入学、停学、转学、休学、奖励和处罚。《辽宁省全日制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草案已经下发,并开始征求社会意见。 省教育厅的一位人士表示,今后,中小学新生入学后,学校应使用全省统一的学籍管理软件建立学生档案,并编制全省统一的学生登记号。学生身份的任何变化,如转学和借书,都不会改变学生注册号码。同时,《办法》规定小学每班人数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人数不超过50人。所有小学、初中和九年制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本学区或者招生地区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转学时不得参加入学考试。学生的户籍和家庭住址可以跨省、市、县(区)或跨本县(区)的乡(镇)转移,可以在公立学校之间转移。申请借款有六种情况:外国人的学龄子女;父母长期在国外工作,需要亲属照顾的学生;父母从事地质勘探、边防或流动性大的工作,需要亲属照顾的学生;父母不在学生住处工作而需要与父母住在一起的学生,或父母不在学生住处工作而需要与不属于学生住处的父母住在一起的学生;父母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或者父母离异、父母不能履行监护职责并丧失监护能力的学生,需要由其亲属抚养和监护;跨县流动的学龄儿童和青少年,其父母已在其临时住所获得临时居住证。 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统一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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