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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至18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冯率检查组到我县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办法》在辽宁省的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组在我县召开了专题汇报会。听取汇报后,李冯充分肯定了鞍山市和我县在落实《实施办法》方面所做的工作。他说,鞍山市和岫岩满族自治县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的实施,措施扎实有效,成效显著。《实施办法》颁布后,市、县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积极开展宣传学习,做了实实在在的工作。省政府和市政府也对民族自治地方给予了大力支持,从经济支持向政策扶持进行了实质性倾斜,有力地促进了岫岩的经济社会发展。岫岩人杰地灵,发展迅猛。近年来,在省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经济实力明显增强,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宗教事业得到加强。希望岫岩县上下抓住机遇,齐心协力,努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尽快进入全省先进行列。李冯指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发现不足,解决问题。由于历史、自然和社会原因,我省八个民族自治县的经济发展处于相对落后的阶段。本次《实施办法》执法检查的目的是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进一步了解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情况,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有步骤、有计划、有实效地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实施,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执法检查组在我县期间,考察了永安集团、古柏花园、县中心人民医院、岫岩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和全民健身中心,并与有关部门进行了讨论。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省人大到我县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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