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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卫生委员会发布《关于支持餐饮业恢复正常经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表示全省住宿餐饮经营单位可以全面恢复正常经营,不设复工复产前提条件。
将来,在该省出差时,找到酒店住宿不再困难
期待已久的串肉扦、火锅、水煮鱼串、烤冷面、豆浆、油条……你可以选择你想要的!
好消息接踵而来。你开心吗?
然而,最快乐的事情是经营酒店和餐馆的老板。《意见》对住宿餐饮经营单位的防控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各部门也将为相关单位的正常运行提供服务保障。注意!
住宿餐饮业恢复正常经营是全省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重要标志,对稳定就业、促进消费、保障人民生活起着重要作用。为引导住宿餐饮经营单位增强信心,确保住宿餐饮行业在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正常经营,经省政府同意,特制定以下具体意见。一是支持住宿餐饮经营单位恢复正常经营秩序。省内住宿和餐饮经营单位(包括酒店、餐厅、早餐店、夜莺店等。)可以完全恢复正常业务,各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可以不设定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的预约束条件,但已经设定的条件应当取消。二、全面推行食品经营许可证、小型餐饮经营许可证网上审批、营业执照网上核查、电子证书发放。告知并承诺变更(延续)未变更经营许可和预包装食品经营条件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小型餐饮许可证,现场核查应在疫情解除后60天内完成。因疫情未及时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30日。三、鼓励餐饮业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模式。在商店就餐时,有必要合理安排餐厅空并采取措施,如扩大桌子之间的距离、在不同的桌子上安排用餐以及实际分开用餐。要提供私人房间服务,必须有合理的通风,每隔一个地方吃饭,并及时消毒。鼓励住宿餐饮单位采取柜台订餐、预约就餐、错时就餐、叫餐、间隔排队、扫描码、支付结算等多种形式的服务。,以免出现人员聚集的现象。四.支持餐饮业发展在线餐饮服务。除了暂时不举办大型聚集餐饮消费活动外,鼓励餐饮经营单位在复工复产时,迅速开通网上餐饮服务、网络配送等服务,拓宽经营渠道,保障群众日常生活和企业餐饮服务需求。建议所有餐饮配送单位开展非接触式配送服务。五、培养文明用餐的良好习惯。为了防止交叉感染,建议分开用餐,共用筷子和勺子。住宿餐饮经营单位应提高员工的自我健康管理能力,佩戴口罩工作,在服务过程中尽量减少与顾客的密切接触。六、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恢复营业。第一,加强员工健康管理。住宿餐饮业务单位在复业前,应建立员工复工健康台账,每天下班后对员工进行晨检和体温监测。食品从业人员持有的健康证有效期在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后到期,受防疫控制影响暂时无法复检的,健康证视为继续有效,并自解除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之日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二是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所有原材料都应该保持新鲜。严禁管理和储存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饲养和屠宰畜禽等动物。严禁从未知来源购买配料。海鲜应该彻底煮熟,生食是不推荐的。七、跟踪和监测健康信息。实施体温检测系统,确保饮食和住宿顾客的监测信息记录准确并存档。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学习沈阳的“健康通行证代码”,并推荐电子手段,如张贴美团的“安心代码”,以加强信息跟踪。八、切实帮助住宿餐饮经营单位解决实际困难。各地要深入贯彻复工复产政策措施,加强政策解释,扩大知识面。各级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深入实际,采取“一店一策”的办法,帮助住宿餐饮经营单位解决问题。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促进住宿餐饮企业恢复生产和工作,加强各部门的配合,各负其责;商务部门应履行行业指导职责;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履行监管职责;卫生部门应加强疫情监测。同时,要加强复工复产政策的宣传,确保各项政策落实的有效性。
资料来源:辽宁日报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你放心吧!住宿和餐饮已完全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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