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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纠纷,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杨家堡镇加强了对各种农村合同和经济合同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建立农村各类合同和经济合同的规范化管理体系。 镇政府决定,镇内各类农业合同和经济合同应由杨家堡镇司法办公室起草或修订,形成规范的法律文件和合同,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并按法律程序办事。签订长期合同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各村还加强了对居民签订的各种合同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杨家堡镇规范管理农业合同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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