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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结合地质灾害现状和2011年气象形势,大方深镇采取了十项措施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一是加强地质灾害检查监测,制定防灾避灾措施 各村、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种灾害的重点预防点进行检查,布置预防和观测点,制定防灾避灾措施。严格执行地质灾害“三查”制度、“清卡”分配制度、防汛值班制度、地质灾害险情检查制度、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和灾情报告制度。主要地质灾害点应负责防灾、疏散路线、避灾地点和方法,并应指定报警信号。 第二,建立一个结合群体专长的群体监测和预防网络 各村应建立由镇级监测网络和村级监测网络组成的群防群控网络。镇监测机构应密切关注早期降水、暴雨强度、山体和山谷岩石变化趋势的观测,做好灾害预测工作。村一级和社区一级的监测网络由村委会主任(社区负责人)或组长负责。主要负责村庄或群体、社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警,进行日常巡查和简单监测,并做好记录和报告,使专业防治和群众防治相结合,共同防治地质灾害。 三是全面调查,发放防灾卡 从现在起,镇政府干部和防汛人员将对全镇村庄和其他村庄的群众聚集区和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调查;水利、交通、村庄建设、学校等部门分别对河流和水利设施、交通干线、学校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调查;各采矿权人应调查本矿区地质灾害隐患。根据当地已发现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隐患点,将在受隐患点威胁的具体单位、村委会主任、社区领导和村民中开展群防群控工作。同时,将与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相关的《防灾理解卡》发给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负责人和受威胁群众。 四、做好地质灾害风险区和易发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对发生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镇政府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风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风险区边界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在地质灾害危险地带,禁止爆破、削坡、工程建设和其他可能造成地质灾害的活动。 五、加强中小学校园(家园)地质灾害防治 中小学校和乡镇应组织有关单位对地质灾害易发区中小学校(家)周围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指导学校做好监测工作,发现险情,及时采取防范措施。要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工和中小学生预防各种地质灾害的防灾意识,增强他们面对灾害的避险和自救能力。 六、根据天气预报做好灾害预测 镇国土和镇文秘办公室应继续做好汛期地质灾害的气象预警预报工作,进一步提高预警预报的准确性和精度。镇国土根据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和省、市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结合过去发生的地质灾害,做好灾害预测,及时向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发布。 七、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各地发生灾害和险情时,各村及相关部门应按照《大方神镇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救援和报告工作。根据地质灾害信息,镇土地所成立应急工作组,配备相应设备赶赴现场。会同县国土资源局专家,尽快查明地质灾害的成因和范围,提出减少和控制地质灾害的应急控制措施。 八、安排地质灾害防治资金 镇政府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安排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宣传、群防群控网络建设、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组织、应急救援、避灾搬迁、应急管理和灾后恢复重建。 九、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 全镇各部门加大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了地质灾害防治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政策水平,并结合“防灾减灾日”、“地球日”、“土地日”开展了实用、易学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能力。 十、加强监督,狠抓落实 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实行镇地质灾害防治监督检查制度,严肃查处违反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大房身镇采取十项措施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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