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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村务管理,保障村级资金、资产和资源的安全,根据村务和财务管理的实际情况,朝阳镇采取了四项措施对村级“外资”进行监督管理。 一是完善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村级财务公开监督制度”,对村级资金的使用、审批、资产和资源的保值增值、处置等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在监督方面,明确了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的方式方法,基本实现了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第二,建立组织,加强监督。全镇实行村级财务和乡镇管理,各村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民主选举的村级财务账户公开监督小组。村里的重大问题由党支部会议讨论提出,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日常财务费用必须经村财务管理小组审核签字,并加盖民主理财小组专用章后才能入账。 三、清产核资,登记造册,保留痕迹。由镇经济管理站牵头,林业、土地等相关部门配合,村委会具体负责全镇七个行政村的资产综合核实工作。经反复核实,集体财产、山体、土地、荒山登记台帐一式两份,镇经济管理站备查。 四、公开村务,增强村务管理的透明度。在制度约束、组织监督的同时,实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村务每半年公开一次,财政每季度公开一次。重大事项和财政收支数额较大的,应当随时公开。镇管理站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实行定期沟通机制,及时了解村务公开的时限和内容,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朝阳镇加强村级“三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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