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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兴隆经济区始终以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立足点,以推进“四个民主”进程为目标,在村民自治道路上迈出坚实步伐。
第一,继续扎实推进民主选举工作。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针对群众对大选的高度关注,进一步明确了大选的组织工作,明确了职责分工,严格了选举程序,严格了选举纪律,使选举工作能够顺利完成。
第二是继续坚定地进行民主决策。建立了由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民主决策制度,消除了黑箱操作。
第三是继续坚定不移地实行民主管理。成立了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特别是“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的建立,促进了群众的自我管理。
第四,继续扎实推进民主监督。村务公开制度全面推行,设立固定公开栏、每季度公开一次等措施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群众监督。监督委员会的选举和成立,在监督村委会的重大事项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兴隆经济区“四个民主” 扎实推进村民自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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