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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的安全监管工作,龙潭镇坚持“总量控制、严格准入、区域销售、属地监管”的原则,全力做好烟花爆竹销售的安全监管工作。
首先,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们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提高责任感和安全感。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安监、派出所等相关站、室负责人为组员的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精心组织、精心部署,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广泛宣传,深入开展。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守法意识。通过镇有线电视台、发放传单、张贴标语等形式,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岫岩满族自治县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积极动员群众举报和揭露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切实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
第三,密切合作,协调行动。安监办、派出所、工商局、运输站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力监管烟花爆竹安全。对销售市场进行严格的巡查,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产品和超规格药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零售客户过度储存和批发销售的违法违规行为,禁止向省外非定点生产企业销售和排放产品。
四、严格管理,热情服务。在认证、销售和卸货期间,必须做到诚实守信,秉公执法,热情服务,禁止乱收费和乱罚款。查处烟花爆竹案件和没收的烟花爆竹,必须履行法定程序,制作笔录,出具扣押、没收证明,并严格登记。绝不允许非烟花爆竹行政执法人员随意查处烟花爆竹案件和没收烟花爆竹。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龙潭镇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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