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96字,读完约1分钟

2013年,我县9539户居民中有93.5%实施了住宅阶梯价格,只有少数居民为“阶梯攀高”价格支付了更多。

自2012年7月1日起,我县开始试行阶梯价格政策。阶梯电价分为三个等级,即第一等级为月用电量180度及以下,电价保持在现行价格水平,每度0.50元;每月耗电量在181度到280度之间,这是第二档。在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每月用电量为281度或以上,这是第三档。在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价将提高0.30元。阶梯电价政策实施后,低收入家庭和农村五保户将按现行电价每千瓦时0.50元支付电费,并分别获得10千瓦时的免费用电。

我县九成以上居民享用第一档电价

随着阶梯电价的实施,泰安供电分公司积极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并通过营业厅的电子显示屏和95598短信平台,让用户了解实施阶梯电价政策的意义、电价的分类、各级电价的覆盖范围等。,并消除居民对阶梯价格的疑虑。“一般来说,每年春节是我县居民用电的第一个高峰,供暖后的第二个高峰在4月,第三个高峰在夏季的7月和8月。如果居民在高峰期间不节约用电,他们可能会超过第一个价格区间。从居民用电量统计来看,阶梯电价政策试行前,居民节电意识明显增强。”公司员工说。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我县九成以上居民享用第一档电价

地址:http://www.aqj6.com/aszx/144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