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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对泰安县城市非工作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审计已经完成。

城市非工作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不仅是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鼓励,也可以缓解这些家庭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维护广大群众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本县城镇非工作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审核工作,立足于关注民生、解民生、促和谐,坚持公开、透明、公开、高效的原则,不断创新工作措施,细化工作职责,规范审核制度,确保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今年新对象的审核确认工作已经完成,通过审核的将获得城镇非工作单位独生子女父母每年120元的奖励费。到目前为止,该县已有1691人享受这项政策,今年将有70多人享受这项政策。

我县完成城镇无工作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审核工作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我县完成城镇无工作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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