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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县民政局不断加强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努力保障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提高贫困人口的幸福指数。
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从2013年4月1日起,我局全面提高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由273元调整为333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由2200元调整为2680元。同时,加强了城乡低保的规范化、动态化管理,开展了困难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信息工作,对城乡低保收入状况进行了重新核实。农村低保实行社会化发放,低收入家庭通过银行按时足额发放低保,努力创建“阳光低保”。开展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培训和数据采集录入工作,及时清理超标的低收入家庭,确保保险得到保障和返还。全县城乡居民6146户,12887人,发放城乡低保2954.62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居民医疗保险覆盖城乡低保对象,4486名低保对象获得医疗救助138万元。实施教育救助,向35名低收入和低收入边缘家庭子女提供了10.9万元的资助。救灾工作得到加强,共向城乡低收入家庭、五保户和优抚对象捐赠扶贫款110.2万元,累计救助1.7万多人。冬春两季共救灾170万元,向1.7万贫困人口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687万元。组织并开展了“5 &公牛;12 .开展“中国国庆节防灾救灾宣传活动,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全县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010个,年供养资金支出总额782万元。投入10.8万元为7218户农村低收入家庭、低收入边缘家庭和院外五保户办理住房保险,投入14万元为五保对象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五保户医疗救助,全年为400名五保老人报销医疗救助50多万元,投资295万元修缮12所养老院。完成了第三批申请廉租住房家庭的入户核实,并在韩国推出了“一联阳光班”慈善救助计划,资助了50名贫困高中生。开展蓓蕾慈善工程、春蕾慈善工程、明德慈善工程、移动爱心“心”工程、中秋节慈善工程、康宁精神康复工程,送3名先天性心脏病小病人到天津免费手术,送书包和学习用品给250名贫困小学生。
(张静蔡元元)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县民政局提升困难群众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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