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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我县召开了关于加强NPC司法监督的座谈会。县委书记陈守一;王为县人大主任;范云明,县委常委、县人大代表;刘玉新、高忠禹、关、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曾于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县级干部、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吕锦江出席了会议。王主持会议。
会上,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高黎坊镇、新泰镇分别就进一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适应司法改革新形势新要求等问题发表了讲话。汪华东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如何提高认识、创新机制、进一步完善人大司法监督提出了具体意见。关于如何加强人大司法监督,陈守一要求,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好人大司法监督工作。要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推进法治,促进司法公正,必须充分认识加强人大司法监督的重要性。要充分发挥其在司法监督中的主导作用。要突出重点,完善机制,积极开创NPC司法监督的新局面。要敢于加强对司法人员的监督,保持良好的准入,加强对司法人员的任职前考核。要加强司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监督,坚决杜绝失职、枉法等违法行为。司法人员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行使免职和回避的权利,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要善于加强对司法案件的监督,加大受理投诉和控告的力度,督促检察机关启动法律监督机制,支持和鼓励法院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将监督案件与监督案件相结合,开展针对性监督。要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进一步建设阳光司法工程,把握公开原则,处理好司法公开与舆论的关系。司法体制改革后,我们应该积极探索NPC司法监督的新途径。面对新形势,县人大常委会要敢于实践,大胆尝试,积极寻求新的措施和方法,继续落实、落实和执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司法监督权。必须加强领导,创造环境,为NPC加强司法监督提供切实可行的政治保障。完善人民代表大会领导体制,各级党委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支持和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决定权和任免权,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要进一步规范全国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确保各方独立负责、各司其职、协同有效。要主动关心和支持人大工作,切实加强机构和干部建设,为人大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司法机关要自觉接受NPC及其常委会的监督,NPC常委会要监督和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监督政府执行行政诉讼判决,维护司法权威。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重要议事日程上,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要做好各项制度建设,努力实现NPC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加强学习和培训是提高司法监督能力的需要。要继续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高NPC机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保障能力。陈守一强调,人大司法监督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努力工作,开拓进取,用人大工作和民主法治建设的新成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的新泰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王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的认识,全面履行司法监督的重要职责。要认真学习宪法、监督法等重要法律,突出工作重点,增强司法监督的针对性。要加强监管,切实提高监管有效性。把握司法工作服务大局,深化司法改革,监督司法工作新期待中的疑难问题,促进司法公正。要完善审议意见,落实整改机制和反馈机制,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投诉和检举。全国人大与“一府两院”应进一步加强沟通,形成良性互动的工作局面。要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司法监督水平。科学确定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的内容,丰富监督司法工作的方式,建立司法机关重大事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组织人大代表出席庭审。常委会和司法机关要建立领导联系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对法官和检察官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NPC行使任免权和任职后监督,不断开创我国司法监督的新局面。
吴也参加了会议。
(李美茹)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我县召开加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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