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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县坚持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广泛动员农民参与,全面优化医疗服务,严格实行规范化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县顺利运行。全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30.25万人,参与率达到99%;人均筹资标准为400元,累计筹资1.2098亿元。截至10月底,全县已惠及28.79万人,报销金额为7992.7万元。
我县全面落实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责任,各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采取了镇街道领导包括村和村干部的办法,有效落实了这一惠民政策。在城镇和街道组织广泛宣传,积极开展和大力宣传国家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政策、筹资方式和补偿程序,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策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新农合基金管理,严格遵循公开、公示的基金管理制度,实行基金管理分离、封闭运行、专户存储、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参合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基金的正常运行和合理使用。要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对民营医院和村卫生室等监管薄弱环节进行检查,重点对民营医院住院病历、转院患者大额账单等进行审核,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医疗机构予以严肃处理。严格控制入院和治疗。各定点医疗机构认真核对参合患者的身份信息,严格执行按病种付费和存折结算的规定,杜绝不合理的诊疗行为。成立了一个讨论组,由县新农业联合组织牵头,由县恩良医院和县中医院参加。严格执行转诊制度,引导参合人员合理就近就医,确保小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充分利用县内医疗资源,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降低群众就医成本。
我县坚持便民利民的原则,创新结算方式,为患者提供最大的便利。县恩良医院和县中医院实行“先看病后付费”的结算模式,患者只需支付自己的费用。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院住院病人的报销以存折结算,相关手续由定点医院办理,报销后由县新农合组织直接记入病人的银行账户。进一步扩大补偿范围,将终末期肾病、肺癌、胃癌、血友病等22种重大疾病纳入大病补偿范围。为进一步提高报销标准,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0%、80%和100%,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赢得了群众的广泛好评。此外,我县也在积极开展补充医疗保险。截至10月底,补充医疗保险已补偿388人,补偿金额160万元,使农民获得了更多的福利。

新农合惠民便民利民


(李美茹)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新农合惠民便民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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