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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1日,第十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玉新、高忠禹、关、等参加了会见。县委常委、副县长范云明,县检察院检察长曾于斯参加了会见。
会议由王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十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2014年财政预算调整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将县恩良医院和中医院融资租赁租金纳入预算的报告》;第十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王要求,要组织好十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让代表们认真学习宪法、代表法、选举法等基本法律,学习他们的履职知识,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要组织好会前检查活动,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了解和收集社会情况和公众意见,积极撰写议案,为会议开幕和审议工作报告做好充分准备。各代表团团长要认真做好代表组织工作,组织全体代表按时到会,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服从统一安排,按要求参加各项活动。要进一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更高的要求认真扎实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努力提高服务保障水平,确保会议成功举办和圆满成功。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命。
和吴也出席了会议。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杨乐清)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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