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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创新机制,强化措施,不断巩固法治建设成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荣获全国首批法治县创建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成为辽宁省法治文化基地。
完善组织和责任机制。在深化依法治县工作的过程中,我县制定了《2011-2015年泰安县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六五”工作规划》和《关于依法治县的意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行机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形成县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落实、NPC、CPPCC有效监督、县办公室、县组织协调的局面。颁布了《泰安县政府工作规则》、《泰安县政府重大决策及合法性论证程序规定》、《泰安县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评议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服务承诺制已在全县执法部门实施,执法权限合法、执法内容清晰、执法程序公开,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将执法依据、内容、程序、时限和收费标准、承办单位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实行职务和执法挂牌,有效落实了依法行政,树立了良好形象。对重大项目、城市建设、供热供水等涉及民生利益的问题实行听证制度,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加强司法监督,使司法制度不断完善。印发《执法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争取政法单位满意人活动方案》、《政法干警满意人》等文件,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升级。县法院印制了《法官诚信教育读本》和《法官拒绝礼物、邀请和信托提示手册》等。进一步推进了诉讼调解、信访等重点难点工作,维护了社会稳定,规范了执法行为。多年来,县检察院批捕案件的准确率达到100%,实现了超期羁押零记录、零事故监管的目标。县公安局为经济发展和软环境建设做出了18项承诺,多年来侦破了多起命案。加大宣传力度,人民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继续实施》建设台湾法治安全的活动,更新了芭蕉台公园、乡镇和街道的法治文化长廊,提高了办报质量,为法治县建设的有序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在继续实施中,创建民主法治城镇街道和村庄(社区)的活动已达到92%。以桑林镇大港村和环东镇三岔子村为民主法治村建设的典型案例,建设了法律文化长廊,更新了法治宣传栏,通过广播定期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了村民的法律素质和维权能力。
发挥调解作用,尽一切努力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巩固行政执法和基层矛盾调解“双防线”工程基础,加强人民内部矛盾的调解和化解,调整充实67名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建立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专业调解组织,组建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等法律服务队伍。全县17个基层司法机关建立了法律服务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站和人民调解接待工作站,建成了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站。2014年,全县各类调解组织共查处纠纷1836起,调解率达100%。在整个过程中,70名犯人被接通,全部得到安置,接通率达到100%,无累犯。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通过手机网络数字实时监控系统和语音识别系统跟踪控制社区矫正人员,防止漏管现象,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br/] (房鹿·张静)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推进依法治县 建设法治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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