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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自2014年3月28日起实施“独生子女”生育政策。目前,该县共有99对夫妇申请再次生育。根据政策要求,符合“独生子女”生育政策的夫妻如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需向其子女计划定居地所在的镇或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户籍簿、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婚育证明》及独生子女身份的相关证明。目前,独生子女家庭选择生“二胎”的原因主要包括:让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有一个伴侣,兄弟姐妹长大后可以互相照顾,减轻将来养老照顾孩子的负担,防止独生子女家庭因意外事故而失去家庭。
众所周知,“独生子女结婚后生育两个子女”(简称“双独”)的政策在中国一直存在。然而,由于以前很少有家庭符合“双重独立”的条件,这一政策没有引起广泛的关注。然而,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家庭打算要第二个孩子,“独生子女”政策引起了广泛关注。
(杨乐清)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我县99对单独夫妻申请生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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