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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软环境建设、实施“最快审批法”的相关要求,县交通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努力推进县域交通运输行业科学发展。
坚持“要有所进展”的原则,解决“体外循环”问题。县级保留的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均设在县级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部门从科长到办事员进入交通窗口,实行“一窗口受理,一窗口办理”。将事项的职责和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对于需要多个单位配合的,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的具体职责,以克服责任转移和推诿责任的现象。将问责与具体行政权力的行使紧密结合,实现“权利”与“责任”的统一,有效避免“权利无责任、责任无权利、权利与责任不平等”的问题。启用审批专用章,在县窗口实现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和完成。同时,科学制定权责清单,明确交通部门的权责,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促进服务披露,解决“黑箱操作”问题。向社会公开服务项目、审批权限、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相关情况,建立规范运行机制,制定监督制约措施。营业部受理经营者申请后,安全管理部门介入,共同审核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并依据法律法规批准许可。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不得再次审批或以其他形式变相审批,以防止“政府权力的部门化、部门权力的个人化和个人权利的利益化”。
简化程序,解决“做事难”的问题。创新审批模式,按照“紧急事务、特殊事务”的原则,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缩短办理时限,实施“最快审批法”。实行一次性通知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统一支付制度”等制度,实行“一站式”办理,依法受理、当场审批,在法定时限内进一步缩短时限,尽快完成审批事项。
加强窗口管理,解决“懒、慢、拖”的问题。服务优秀、素质高、纪律严明、作风正的在职人员进驻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牢固树立“方便、规范、高效”的理念,规定并执行文明服务条款,确保服务语言规范、表述清晰准确、语气亲切温和、手势手势友好、工作制度严谨、服务效率提高、审批服务全面优化。
增强诚实的意识,解决“吃东西和打牌”的问题。严格依法审批,严格执行行政审批收费,不收受贿赂,不作为,不混乱,不缓慢,从而禁止命令,确保政令畅通,打击各种不正之风,真正做到廉洁审批。
落实领导责任,解决“推卸责任”问题。实行“一号”责任制,所有重要的行政审批事项,都由主要领导亲自检查,亲自询问,亲自督促,亲自批准,特别是对于县政府的督查,要按照要求加快办理和及时完成。
(杨乐清)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推动交通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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