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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我县组织听取和观看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执行情况的电视会议。会上,深化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认真学习领会《条例》,明确重点任务,落实责任分工,部署下一步工作。会议邀请国家审计署资源环境审计司副司长李锋对《条例》进行系统、全面、简单的解读。市委书记、县长刘广信参加了鞍山市支部会议,县委委员、组织部长徐先策,县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主任王若辉,县委委员、副县长,副县长钟,张宏石、于,县领导、高伟、张健,县委办公室主任牛宝全参加了支部会议。会议指出,《关于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流失的规定(试行)》是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的又一重大成果。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践行“青山绿水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从政治清明的角度来看,充分认识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切实做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对于促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强调,领导干部是落实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关键少数”。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条例》的要求,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生态观、发展观和政绩观,认真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促进人与自然、经济与生态的和谐发展。要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责,做到大账、长账、总账、综合账,解决老问题,防止新问题。要自觉接受、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要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逐一研究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会议强调,各级审计部门要切实做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流失审计工作。要深刻理解中央政府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相关重大政策措施,认真学习资源环境领域的专业知识,努力提高专业素质,不断提高审计能力和水平。针对不同类型的自然资源资产和重要的生态环境保护事项,要抓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大问题,结合领导干部工作职责特点,确定审计内容和重点,切实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系统性。要进行客观、现实的审计评价,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筛选和准确识别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注重审计结果的有效利用,强化问题整改机制,完善制度,不断提高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会议要求,全省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两责”的要求,完善相关制度,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压力传递和责任落实到不同层次。要建立协调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强大合力。要加强监督考核,实行真正的监督和严格的奖惩,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在各地区、各部门的落实。
会议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领会《条例》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确保《条例》精神在辽宁全面贯彻落实,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一是要增强思想共识,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精神。提高政治地位,准确把握《条例》颁布的背景和意义,深刻理解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科学论断。《充分理解》中的生态环境也是一个商业环境,而创造一个优美的生态环境也是创造一个最佳商业环境的迫切需要。正确处理和把握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进一步提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和工作集中度,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二是加强协调联动,全面系统推进《条例》实施。放眼全局,牢固树立全省“棋局”思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统筹规划和方案设计,明确职责,明确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注重上下联动,完善协调机制,促进《条例》科学有序推进。第三,加强成果应用,坚持推进绿色发展。坚持目标导向,将审计监督与中央环保督察、海洋督察反馈整改相结合,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不负责任、不负责任、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要严肃追究责任,追究责任。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指挥棒”作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和正确的政绩观,打好“生态牌”,算好“生态账”,推进绿色发展,走辽宁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双赢之路。
(张哲)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我县组织收听收看全省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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