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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COVID-19防治肺炎社会捐赠物资的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物资统筹,提高发放和使用效率,加大信息披露力度,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指挥部办公室于19日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COVID-19防治肺炎社会捐赠物资管理指引相关要求的通知》。通知要求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十二项任务,包括建立捐赠物资协调机制,加强物资协调配合,发布急需物资信息,分类准确收集信息,跟踪落实运输进度,建立集中物资仓库,引入专业仓储管理和物流服务,简化定向捐赠物资配送流程,协调非定向捐赠物资配送,准确对接传递物资,及时准确宣传捐赠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注。

疫情期间社会捐赠物资管理指引来了

要建立捐赠物资协调机制,各地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在现有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联合防控机制中,建立捐赠物资专项协调机制,设专人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相关慈善组织、红十字会等。,并主动公开协调机构的负责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加强物资协调与合作,将捐赠物资与当地医疗防控、居民生产生活需求、当地生产物资和国内调度物资相结合,合理配置本地区防疫物资,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捐赠物资的通关、运输和仓储。直接捐赠的材料根据捐赠者的意愿直接分配给医院和其他最终用户;非定向捐赠物资由联合防控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制定,并与定向捐赠相结合,由相关慈善组织和接受捐赠的红十字会执行。严禁非法截留或挪用社会捐赠。

疫情期间社会捐赠物资管理指引来了

联合防控机构发布急需物资信息时,应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满足最终使用单位的需求,定期收集整理急需物资清单,明确所需物资的型号、规格、数量等。,积极向外界公布,并指导捐赠者根据防疫和控制的需要进行捐赠。

准确地分类和收集信息。相关慈善组织和红十字会收到社会捐赠后,应登记材料的种类、数量、捐赠人联系方式和联系方式,并及时汇总后上报当地联合防控机构。

跟踪并实施运输进度。联合防控机制应督促相关慈善组织和红十字会及时掌握组织上报的捐赠物资的运送进度,包括具体运送时间和是否落实运送渠道,以帮助解决运送中遇到的困难。各地要在海关设立进口防控物资快速通关的专用窗口和绿色通道,按需携带用于防疫治疗的进口药品和医疗器械,确保通关“零延误”。联合防控机制应积极组织协调物流企业快速转移捐赠物资,帮助解决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疫情期间社会捐赠物资管理指引来了

集中建立材料仓库。对于捐赠物资数量大、类型复杂的地区,可以利用大型展览中心等交通便利的公共设施,结合当地的交通和物流条件,建立临时仓库,对暂时不能直接交付给最终用户的捐赠物资进行统一存储、登记、测试、管理和发放,提高物资发放效率。联合防控机构应协调质检人员进入仓库并按需检查。相关慈善组织、红十字会等。可以根据需要在临时仓库工作。

疫情期间社会捐赠物资管理指引来了

引入专业化的仓库管理和物流服务。对于那些需要建立集中物资仓库,运输困难的企业,可以采用政府采购服务等多种方式引入专业化的仓库管理和物流服务。联合防控机制、相关慈善组织、红十字会、仓库管理和物流公司应制定清晰规范的收发货流程,统一信息登记格式,对物资分类、登记、核销、入库、出库和配送进行闭环管理。

疫情期间社会捐赠物资管理指引来了

简化定向捐赠物资的发放程序,慈善组织和红十字会收到的定向捐赠物资将由捐赠人发放或由捐赠人直接发放给最终用户。对于急需和短缺的医疗物资,如果是由捐助方直接提供的,应在最终用户收到捐助后立即将捐助物资的信息直接报告给联合预防和控制机制。

非定向捐赠物资的统筹分配,非定向捐赠物资原则上服从全国联合防控机制的统一部署。要整合辖区内急、轻病人数量、医疗资源缺口、医疗物资库存等信息,确定捐赠物资的发放计划,统筹发放,快速发放非定向捐赠物资。对于已由联合防控机制分配并可直接交付给最终用户单位的非定向捐赠物资,相关慈善组织和红十字会应根据联合防控机制确定的分配方案协调捐赠人,并直接交付给最终用户单位或指定地点。

疫情期间社会捐赠物资管理指引来了

当材料以准确连接方式交付时,相关慈善组织和红十字会应与最终用户确认材料的交付地点、交付方式和具体联系人等信息,以确保材料的及时交付。如果设置了集中仓库,则可以统一设置物资发货清单的格式,明确定义捐赠人、捐赠物资的种类、型号、数量等信息,并统一分配最终用户。如果没有设立集中仓库,接受捐赠的相关慈善组织和红十字会将提供一份物资清单,以协调和解决分配问题。最终用户单位收到材料后,应以标准化的方式提供收据。

疫情期间社会捐赠物资管理指引来了

捐赠信息的及时准确公示,接受捐赠的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医院等最终用户应建立捐赠接收和使用台账,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物资的接收和使用情况,并在疫情结束后发布捐赠物资接收和使用的整体情况报告,以提高捐赠物资管理和使用的透明度。联防联控机构应将捐赠物资的接收和使用纳入联防联控机构的日常通报,并共同发布。

疫情期间社会捐赠物资管理指引来了

积极回应群众关注,实时关注舆情动态,通过新闻发布会、“两个微端”等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强烈反映的问题。要正视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读和回应,消除疑虑,增强时效性、针对性和专业性,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对于通过网络等渠道发布和传播与疫情有关的虚假信息以及分发和使用捐赠物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法坚决打击联合防控机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疫情期间社会捐赠物资管理指引来了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疫情期间社会捐赠物资管理指引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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