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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民政局了解到,海城市今年将继续对城乡低收入(边缘)家庭实施冬季取暖补贴政策。
据了解,供暖补贴的对象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特困家庭。救助标准为:城市集中供热的城乡低收入家庭和分散特困家庭采暖费减免标准为60平方米。低收入边缘家庭按低收入家庭的50%计算。在海州、星海、香塘、严俊四个管理区域内,集中供热的城乡低收入家庭和分散特困家庭为一套住房(困难对象与房地产业主一致),实际建筑面积不超过减免标准的,按照该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全额减免采暖费。房屋实际建筑面积超过减免标准的,按照减免面积标准减免,超出部分的采暖费由个人承担。城市集中供热中的低收入边缘户,按照城市低收入家庭降低标准的50%减免。城市分散供热的低收入家庭、分散贫困家庭,一次性给予500元救助补贴。城市低收入边缘家庭一次性对分散供热的城市低收入家庭给予50%的救助补贴。农村分散供热低保和特困家庭一次性补助300元。农村低收入边缘家庭一次性对分散供热的农村低收入家庭给予50%的救助补贴。据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主任魏明福介绍,截至10月底,海城市共有1821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5168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3118户五保户。目前,城市集中供热的认定工作已经完成,他们正在抓紧时间对没有集中供热的低收入家庭进行统计。预计供暖补贴将在元旦前支付。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海城市城乡低保户可享供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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