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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为进一步增强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提高农村群众的宪法意识,市司法局在小城镇中小村庄的宪法广场举行了揭牌仪式和宪法宣誓仪式。

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国家”为主题,宣传农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为实现消除贫困目标而进行的艰苦斗争、宪法关于农业和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建设法治国家等。,从而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他们在农村振兴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度。

在活动现场,鞍山市司法局领导和中小村庄党委书记江永波共同为宪法广场揭幕。来自中小村庄的100多名村民代表和来自中小城镇的政府官员参加了宪法宣誓。每个人都严肃地举起右拳,庄严地宣誓。随后,司法局工作人员向在场人员分发了法治宣传材料和与宪法有关的书籍,并分发了2000多份宣传材料。

12月2日也是第八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遵纪守法,消除隐患,安全文明出行”。海城交通管理大队刘溪中队队长李海同志给村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课。他从身边的案例开始,生动地向在场的人讲解各种交通法规,希望每个人都能增强交通安全、法治和文明的意识。随后,常驻律师返回广济,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这次活动受到了村民们的一致欢迎和认可,他们都说通过今天的活动,人们对宪法的理解加深了。

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乡村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理国家、保障国家安全的总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通过这次活动,创造了尊重、学习、遵守、维护和适用宪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彰显了宪法的权威性,弘扬了宪法精神,为农村振兴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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