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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政府发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结合我省疫情防控的实际需要,为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治安管理中的职能作用,服务于疫情防控的大局,辽宁省公安厅在治安管理领域出台了以下服务措施,以充分保障民生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
一、娱乐场所和特殊行业的管理
一是公安机关与电信部门沟通协调。在疫情防控期间,电信部门停止向所有游客和旅游行业(包括具有住宿功能的洗浴和特殊酒店许可)以及娱乐场所收取公共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和系统维护费。
二是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需要向公安机关备案的新的特殊行业,可以不在当地派出所备案,而是通过电话向当地派出所申报备案,疫情控制结束后再到当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所有公章刻制企业实行弹性工作制。对于那些涉及民生的刻制公章的企业,应该开辟一条绿色通道来处理空缺,以保证使用单位能够第一时间获得公章。其中,在行政服务中心注册或注册的企业如需刻制公章,用章单位可通过电话预约、微信支付等方式联系刻制业务。,公章刻制企业将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企业注册信息直接为用章单位制作公章。用章单位无需再次提交任何材料;印章使用单位到公章刻制企业自行办理公章业务的,工作人员应登记经办人的联系电话和备案材料,并上传至印章信息管理系统。如果资料不携带或不完整,公章刻制企业可以通过电话沟通、网上查询等方式进行核实。,并立即接受刻制业务,以确保印章刻制单位能及时开展业务和生产。有章单位在疫情解除或条件允许时可以提交备案材料。
二、危险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管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改变以往集中场所对爆破作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的模式,由爆破作业单位自行组织或委托专业培训机构和行业协会,组织爆破作业人员通过网络观看视频,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并做好培训登记记录,以提高培训效率,及时更新爆破作业人员执照。
三是户籍管理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一是延长居住证签注的有效期。
1.如果居住证签注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以后,公安机关将通过系统自动将居住证签注有效期延长至疫情发布之日后60天(以权威部门通知为准,下同)。居住证持有人无需返回廖到其居住的公安机关申请签注;如果在疫情解除后60天内重新办理居留许可签证手续,则视为按期签证,居留许可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留年限应连续计算。
2.如果在2020年1月1日前居住证未被签注,且在疫情解除之日起60日内补办居住证签注手续,则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将从2020年1月1日起顺延并连续计算。
居住证业务完成后,提示群众选择邮政快递的直接投递方式。
二是延长户籍证明的有效期。
1.从2019年12月1日起至疫情解除之日止,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入许可证》或其他省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明,其有效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40天。
2、因疫情防控造成群众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的《户口迁入许可证》或《户口迁移证》过期,其他省市公安机关要求群众更换的,一律无条件为群众更换。
第三是延长新生儿申报出生登记的期限。
如果新生儿未能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申报出生登记,可在疫情解除后,凭出生医学证明正常申报出生登记。
第四,开放战时身份证和居住证渠道。
在防控期间,企业单位可以确定一名负责人与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负责人联系,并将企业所需人员名单和个人信息移交当地公安机关。接受身份证信息有三种方式:第一,户籍在本省(经本人同意)的员工可以用历史信息来接受,不需要我现场收集信息;第二,户籍所在地在省外的员工必须到现场到不同的地方接受和收集信息,他们可以以预约的形式到窗口;三是当地公安机关户籍和身份证部门配备离线采集设备,根据企业的认证要求,每月深入企业采集一次认证信息。居住证信息受理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关于服从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出台治安管理服务举措全力保障民生企业和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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