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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记者从海城检察院获悉,2018年11月,在海城以西的柳镇,陈某酒后驾车,造成路人重伤。因为害怕惩罚,我找到了我的朋友王。他以为自己可以逃脱法律惩罚,但被公安部门发现了。最近,这两人因造成交通事故罪和容留他人罪被移送司法机关。
2018年1月18日19时许,陈某酒后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公交车前往海城市刘溪中学南侧,撞倒行人刘某某和戴某某,造成刘某某和戴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陈某逃脱了。事故发生后,的朋友王为了让逃避法律调查,代替当司机,等待警方处理事故。海城公安局组织王进行了酒精测试。根据海城市骨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戴头部损伤程度为二级重伤。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表示,陈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刘某某、戴某某不对事故负责。海城公安局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了王是负责人的事实。去年2月,被告陈某被海城公安局刑事拘留。2018年2月27日,被告人王被海城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海城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陈某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重伤,并对事故负全部责任;被告人王知道被告人酒后驾驶机动车,并以虚假证明为由进行包庇的,应当追究两被告人交通肇事罪和包庇犯罪的刑事责任。目前,此案已移交海城人民法院,两名被告将受到法律制裁。
《千山晚报》首席记者于金来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公安部门仍然发现酒后驾车受伤的人在寻找朋友的手提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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