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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努力开创新时期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新局面
市委党校理论学习中心组(鞍山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
经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充分体现新办党校(行政学院)的功能定位,充分吸收办学实践中的成熟做法,积极应对办学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条例》的实施对加强党校(行政学院)的集中统一领导,提高新时期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培养忠诚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干部具有重要意义。
规章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条例》对学校的性质、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基本任务、教育培养目标,以及建立和领导体制、频率和学制、教学工作、科研决策咨询、开放办学、学生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校风学风建设、党建和办学保障等作了详细规定。它有以下七个特点:
首先,进一步明确了党校(行政学院)的职责。《条例》贯彻了党中央对党校(行政学院)职能的新要求和新方向,明确规定党校(行政学院)是党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养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党和国家的重要思想库,发挥干部培训、思想指导、理论建设和决策咨询的作用。
二是对坚持党校姓提出了新的要求。《条例》始终以坚持党校的姓氏为主线。在教学上,规定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布局坚持以学习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体地位;就培养目标而言,第一个目标是提高学生的政治素质;在科学研究方面,规定新时期要重点加强对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研究,坚持政治立场坚定与科学探索创新的有机统一;在人才队伍建设中,以政治素质为第一标准;就纪律要求而言,政治纪律是第一要求。总之,在思想政治工作中,要强化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实现两个维护,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三,各级党委对加强党校(行政学院)领导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进一步强化党委的领导责任。《条例》明确规定,各级党委是办好党校(行政学院)、管理党校(行政学院)和建设党校(行政学院)的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在领导内容上,不仅提出了原则要求,还提出了量化细化要求。各级党委要把党校(行政学院)的工作纳入党委的总体工作安排,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讲学、讲学、讲学制度,加强党校(行政学院)基础设施建设、师资培训、经费保障和现场教学基地建设。
第四,对频率和教育系统作了新的规定。《条例》明确了各班的学制,提出了中青年干部的培训班。市(地、州、盟)委党校一般不少于2个月,县(市、区、旗)委党校一般不少于1个月;党校培训班一般不少于一个月;党校的专题研讨会一般不少于5天。
第五,在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中引入新举措。要求逐步建立有别于公务员和普通机构、符合党校(行政学院)发展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具有党校(行政学院)特色的教师准入和退出机制、教师评价制度、职称评定和岗位聘任办法,促进教师有序竞争上岗;党校(行政学院)教师纳入各级人才政策支持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与同级民族教育教师相关的各种待遇;建立和完善与教学科研、智库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职责相适应的党校(行政学院)教职工绩效分配办法;建立党校(行政学院)干部的内外沟通体系。
第六,对校风学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条例》设立专门章节,对校风学风建设的基本内容和要求作出系统规定,明确要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教学,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学校规章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办学的原则和要求,严格贯彻八项中央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思想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教与学
第七,针对基层党校办学困难,提出新的措施。《条例》提出深化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办学体制改革,推进分类建设规划实施;对办学困难的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和基层党校给予政策支持。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的投入;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设施是干部教育培训的必要基础设施,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资金解决。
新时期做好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必须抓住新机遇,认识新挑战,履行新使命
新时期,党校(行政学院)的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党校的事业总是反其道而行之,与党的事业产生共鸣。回顾中央党校的历史进程,无论是延安整风时期的干部学习大本营,还是改革开放初期的思想解放前哨,党校都在为党和国家的全面发展服务中取得了自身的发展和进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一个新时代,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光明前景。在这个空的坐标下,党校(行政学院)的事业有了一个广阔的发展空并面临着一个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最重要的是要充分认识科学把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重要历史作用。
新时期党校(行政学院)面临新的挑战。在国际上,当今世界正在经历一场百年不遇的巨变,各种不稳定和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在国内,我们党正在领导人民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征的伟大斗争,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是艰巨的。从党的角度来看,四大考验的四大危险是长期的、尖锐的。前进道路上的一系列重大挑战、风险、障碍和矛盾,对干部素质和能力,特别是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这就决定了干部教育培训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新时期的党校(行政学院)肩负着新的使命。要牢牢把握党校(行政学院)新的职能定位,深入贯彻落实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办学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实习精神,努力把各项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更好地肩负起干部教育培训、思想指导、理论建设和决策咨询的重要使命。
以贯彻《条例》为契机,努力开创新时期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新局面
坚持党校姓,在新时期学习和运用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新进展。党校的党名贯穿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各个方面、领域和环节,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把提高学生的政治素质作为培养目标的首要目标,坚持政治立场坚定性与科研创新性的有机统一,把政治素质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第一标准,把政治纪律作为学科要求的第一要求。把学习和运用习近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新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工作,率先垂范,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实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思想政治行动的高度一致性。
坚持从严治校,把党校打造成锻炼党性的大熔炉。从严治校是全面从严治党在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党校(行政学院)校风、校纪、校规的根本要求。《条例》明确规定,坚持从严治校是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要全面贯彻执行,作风建设要持之以恒,做到严格领导、严格管理、严格制度。
坚持办学质量,在提高办学水平上取得新进展。质量是党校(行政学院)的优势和核心竞争力。要以提高教学和科研质量为重点,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办学质量评价为重点,促进和保证办学质量的持续提高。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增强办学活力。《条例》着眼于问题和应对关切,进一步明确了解决制约党校(行政学院)发展的突出问题的思路,并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党校(行政学院)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完善和细化各项制度和机制,构建科学、规范、高效、务实、有效的体系。党校(行政学院)将按照市委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决议,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努力开创党校(行政学院)新时期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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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努力开创新时期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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