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79字,读完约3分钟
为做好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学年期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工作,有效保护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近日转发了《鞍山市防疫指挥部教育组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开发区指挥部、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提高政治地位,把防疫和控制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搞好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中去,认真落实省、市部署要求,坚决肩负政治责任,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高质量地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面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学年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级防控责任。各县(市)、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做好开学的思想和组织准备工作,建立健全防控组织,制定周密计划,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明确中小学校(幼儿园)校长(主任)是本单位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校医(保健医生)、班主任、学科教师要细化职责,分兵守护,各司其职,真正做到负责任、负责任、尽职尽责。
精心组织,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认真落实《鞍山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预案》、《鞍山市中小学(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流程》等相关规定,提前规划,提高物资储备,满足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期间防控肺炎的需要。学校(园区)必须制定学校开学计划,并认真做好开学期间的各项准备工作。
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增强师生的预防意识。学年期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预防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引导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加强部门合作,积极参与联合防控,要积极与卫生行政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密切关注师生疫情,及时准确掌握信息,积极获取专业指导,实行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应对疫情,严格落实防止疫情蔓延的措施。
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规定。各县(市)、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防控工作中的漏洞,着力解决问题,弥补薄弱环节,强化运行机制,不断完善防控措施。全市教育系统的13个指导小组和10个检查小组应在学年期间重点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项防控措施和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免责声明:本网站的一些文章是从互联网上转载的。如果涉及到第三方的合法权利,请通知本网站进行处理。
来源:鞍山新闻
标题:重要通知!“一所学校(一个公园),一项政策”,制定学校开学计划,为学校开
地址:http://www.aqj6.com/asjy/2284.html